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自主招生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江苏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时间规定公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5-2-14 8:02:26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13日发布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规定,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

  根据方案,我省今年有南大、东大、南理工、南航、河海、南农大、中国药大、中国矿大、江南大学、苏大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2月底前,高校将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按照新的流程,今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将入选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试环节,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

  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高校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破格投档申请。 (王拓)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